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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條款

野象映畫 YESIANG | Terms of Service

最後更新:2026-05-11

歡迎使用野象映畫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提供之影視製作服務。本條款適用於透過本網站 yesiangfilm.com、LINE 官方帳號或其他管道與本公司接洽之所有客戶。委託本公司服務前,請詳閱以下條款。

本條款為一般性說明。實際委託專案時,雙方會另行簽訂正式委製合約,並以該合約之條款為準。如本條款與正式合約有衝突,以正式合約為準。

1. 服務範圍

本公司提供之服務包含但不限於:

2. 報價、合約與付款

2.1 報價有效期

本公司提供之書面報價自寄送日起 30 日內有效,逾期須重新報價。

2.2 合約簽訂

客戶確認接受報價後,雙方應簽訂正式委製合約,明訂專案內容、交付規格、付款條件、智財權歸屬等細節。

2.3 付款條件

除非另有約定,標準付款條件為:

政府標案專案依採購契約條件辦理。

3. 製作流程與修改

3.1 標準流程

製作分為六階段:需求聚焦 → 提案與報價 → 前期製作 → 拍攝 → 後期 → 交付。具體時程依專案規模於合約中訂定。

3.2 修改範圍

標準報價包含 3 次大幅修改與細節微調至客戶滿意。額外大幅修改(例如重拍、重新生成 AI 素材)依工時另計。

3.3 客戶配合事項

為確保專案如期交付,客戶應:

因客戶延遲提供資料或回覆造成之延遲,不視為本公司違約。

4. 智慧財產權

4.1 成品著作權

客戶完成全額付款後,本公司將該專案之最終成品(影片檔案)著作財產權讓予客戶。本公司保留:

4.2 第三方素材授權

專案中使用之音樂、字型、影像素材若涉及第三方授權費用,將於報價時明列。客戶取得之授權範圍依各授權方規定為準。

4.3 AI 工作流產出物

本公司使用之 AI 工具(Seedance、Higgsfield、Runway 等)產出物,其授權條款依各工具服務條款。本公司確保最終交付成品於商業使用範圍內合規。

5. 全鏈路版權保障

本公司承諾:

6. 保密義務

雙方對於專案過程中知悉之他方營業秘密、未公開資訊、製作素材,應負保密義務。保密期間自合約簽訂日起算 5 年,或依正式合約另行約定。

7. 服務終止

任一方得於下列情形書面通知終止合約:

合約終止時,依已完成工作比例結算費用。已交付素材的智財權歸屬依「第 4 條」規定處理。

8. 免責聲明

本公司對下列情形不負賠償責任:

9. 爭議解決

本條款及由本條款衍生之一切爭議,適用中華民國法律。如生爭議,雙方應先以誠信原則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時,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10. 條款變更

本公司保留隨時修訂本條款之權利。重大變更將於本網站公告並更新「最後更新」日期。修訂後之條款自公告日起對新委託案件生效。已簽訂正式合約之既有專案不受影響。

11. 聯絡我們

野象映畫有限公司

地址:115 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 38 巷 37 號 3 樓

電話:02-8292-3425

Email:[email protected]

LINE:@yesiang